问题 | 联合国宪章上第一个签字谁签的 |
释义 | 顾维钧。 一、1945年6月26日上午10时许,美国旧金山退伍军人纪念堂。当时,参加联合国制宪会议的中国代表顾维钧、吴贻芳、董必武等一行8人,先后在《联合国宪章》上庄重写下自己的名字。中国成为当时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首席代表顾维钧成为《联合国宪章》签字的第一人。 二、根据国际惯例,签字国应按国名首位字母顺序排列,这样阿根廷本该名列签字的榜首。但由于它很晚才参加反对德、意、日发动的那场罪恶战争,而中国却是最早受到侵略的国家,所以会议决定签署文件时将中、法、苏、英、美5国排在前头,然后才是与会的其他45个国家。 三、《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 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1945年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于同年10月24日起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1947年10月,联合国大会把10月24日定为“联合国日”。 法律依据: 《联合国宪章》 第三条 凡曾经参加金山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或前此曾签字于1942年1月1日联合国宣言之国家,签订本宪章,且依宪章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而予以批准者,均为联合国之创始会员国。 第四条 一、凡其他爱好和平之国家,接受本宪章所载之义务,经本组织认为确能并愿意履行该项义务者,得为联合国会员国。 二、准许上述国家为联合国会员国,将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以决议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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