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力,工伤补偿是常见的劳动者权利维护问题,骨折属于工伤之中较为严重的一种,应当且能够收到劳动法律的保护,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鉴定之后,劳动者可以向工作单位或直接向当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补偿。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员工有明显的主观过错的,可以不予工伤补贴。 一、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在上位法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上位法。在《民法典》中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在负责劳动者的治疗,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是在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治疗时开始。因此,如果没有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二、超过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 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能否再主张权益主要看是否真正的过了“一年”的有效期。 这里经常存在一种误区,很多人认为一年的时效就是从发生工伤时开始计算,于是距离发生工伤一年的就认为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了,其实这种起算点的算法是错误的。 1、工伤事故的时效不应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应从其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算。 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在《民法典》中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 2、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在负责劳动者的治疗,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是在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治疗时开始。 如果没有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已过一年时限,劳动者可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发生工伤的劳动者确实是已经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那么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