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
释义
    分公司可以作原告。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的。
    一、建筑分公司可以参加招标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一般必须用总公司名义或由总公司授权进行投标;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无法获得重要的资质,因此,分公司很难获得重要的资质,因此,必须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
    二、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是否需要承担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也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担债务就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对于自己的债务还不能独立承担,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就更没有承担的资格了,所以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9: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