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技能落户条件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2、中级工或者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指申请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证书级别分别为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 3、在厦门有缴交医社保,中级资格证书要求连续缴交2年以上,高级要求1年以上。 法律依据: 《厦门市技能落户办法》 第四条 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的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一)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4年,申请时已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3年,申请时已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参加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本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省、市技术能手称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技能人才落户到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不受合法固定住所限制。 第五条 技能人才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非全国、全省统考或非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须经本市职业技能水平测试合格,对技能人才实行免费测试,财政核拨经费,测试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拟为职工申请技能人才落户的,应在本单位公开场合将被申请职工的姓名、年龄、职业资格证书、本单位工作年限、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申请落户的理由公示3天,接受全体职工监督。 第七条 技能人才落户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每季度集中审核一次。经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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