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来参加选举的人数,占享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以上。如果是开会,就是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这是第一个过半 2.同意的票数,占来参加选举的人数的一半以上。这就是第二个过半 一个选举,只有双过半,选举结果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七条 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 第五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