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双方签一份合同,利率不要高过市场同期利率. 2.合同贴印花. 3.如果不跨年,支付利息时,去税局开发票,带上合同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交税,有营业税及其附加,代扣"公司法人"个人所得税. 4.如果期间较长,跨年,就不要在支付利息时才去税局开票,每个月末计题财务费用后就去开,这样才不会在汇算清缴时被审计剔除这笔费用. 5.年终汇算清缴时,要填上关联人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