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无效但已履行完毕的,处理方式为,当事人应互相返还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如果当事人有过错的,要按照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