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市发改委近日公布2021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这些项目聚焦科技产业、社会民生、生态文明、城市基础设施、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等领域,共安排正式项目166项,其中包括年内计划新开工项目18项、在建128项、建成项目20项。另外安排预备项目47项。内容如下: 科技产业类:计划建成5项:上海集成电路产业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特斯拉超级工厂一期、上海交通大学张江科学园、上汽大众MEB工厂建设等。计划新开工8项:民用飞机航电系统集成平台、上海天岳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信达生物上海总部暨全球研发中心、中国生物抗体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国盛生物医药产业园等。 生态文明建设类:计划建成1项:老港生物能源再利用二期工程。计划新开工2项: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工程、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二期。 社会民生类:计划建成8项:复旦大学内涵能力提升、上大延长校区建设改造、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上海老年医学中心、国妇幼奉贤院区、上图东馆、城市规划展示馆升级改造、上海浦东足球场。计划新开工2项: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奉贤校区一期、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