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贷款公司要求提前支付保证金,是否属于诈骗? |
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贷款公司要求提前支付保证金属于违法行为,可视为欺诈行为,涉嫌诈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明确借款金额、利息、期限等事项,不得设置无法履行或者加重借款人义务的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有欺诈用户的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用户同意的个人信息,不得实施其他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网络贷款公司要求提前支付保证金,涉嫌违反合同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可能构成欺诈行为,须受到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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