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诉费本来应当在上诉期内缴纳,但是,没有和提交上诉状时一并交上诉费的,上诉期满后,法院还可以再通知其预交。法院通知后,当事人应当在7日内预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