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整理资料 收集资料时要列好清单。 2、编写环评 环评的编写很不同,主要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环评是不一样的,这里最好让有相关经验的环评师来写。 3、评审 这里特指的是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书需要开评审会,环评单位需要将项目的工艺、排污、污染源、排污量、环保措施及投资等等等等向专家及环保局进行介绍。然后专家们进行讨论,得出结论。 4、修改环评 在评审会上一般来说都会在会议纪要里写:本环评经修改后可以作为本项目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要根据修改意见来改,再交给建设方。 5、审批 最后当然就是交给环评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