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反诉状要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具体如下: 1、反诉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2、反诉被告和本诉原告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反诉请求,以及反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反诉一般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本诉的原告在反诉中称为“反诉被告”,本诉的被告称为“反诉原告”。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的提起须满足一定要件,否则法院将以反诉不合法驳回当事人的反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