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问题,岳母先于她的母亲去世了,去世前没有订立遗嘱,这样的话,岳母的子女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其应从其母亲处继承的遗产份额。若妻子的母亲去世,妻子的母亲没有订立遗嘱,这样的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母亲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下列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若妻子母亲去世,应当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母亲的遗产。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