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厂名的厂劳动局可以告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厂名的厂劳动局可以告。但是要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工装等,才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