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消费投诉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2、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3、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4、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5、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6、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7、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8、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