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予与过户的区别? |
释义 | 律师分析: 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和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再去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4%,手续费几百元。赠与得到的住房,再次卖掉,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时候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买卖,是看卖家情况来定税费,是否满五唯一,是的话,买卖过户,可以免除5.55%营业税,以及免除1%个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依据面积90平以下是1%,买家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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