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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缴存公积金证明哪里开?
释义
    1. 网上开具: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当地的公积金官网,然后进入“我的账户”,选择“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输入贷款地中信名字,即所购房产地的公积金中心名字,然后选择打印缴存证明即可。
    2.线下开具:可以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拓展材料:办理条件
    1.拟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的威海辖区缴存职工;
    2.职工本人及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
    基本流程
    1.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缴存地管理部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对职工缴存贷款信息进行核实后,开具证明及近12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流水,加盖管理部业务专用章,同时将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标记为冻结状态。
    3.职工到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完结后,无论是否办理成功,均需将证明回执返回。未办理成功的,将据此办理账户解冻手续。因保管不慎造成本证明原件丢失、损毁的,由公积金贷款地管理中心出具未办理公积金贷款证明,凭此办理账户解冻手续。
    4.异地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职工可凭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结清凭证在我中心办理账户解冻手续。
    住建部近日出台的这份《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中要求,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然后,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公积金住房贷款或首次公积金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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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0: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