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客物业费没交就走,房东应当及时补交。当租客不交物业费时,物管向房东催收,房东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租房合同无约定的,房东不可向租客收取物业费。若各方协商不成的,物业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房东,要求房东缴纳物业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当房东按照判决书支付了相应的物业费后,可以依照租房合同约定起诉租客追讨物业费及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