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 |
释义 |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卖房,但其卖房的行为不能影响承租人继续租住,同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损怎么办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损应当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售房屋,或者出售给第三方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住房差额损失,但承租人要求赔偿剩余租赁期间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出租房东有哪些责任 房屋出租房东的责任如下: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三、承租人仍要求优先购买部分住房法院怎么办 如果超出租赁范围的房屋部分与租赁房屋可以分割出卖,出租人是分割出卖房屋的,承租人要求仅就承租部分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法院应当指出; 如果超出租赁范围的房屋部分与租赁房屋无法分割出卖,或虽可分割出卖,但出租人不同意分割出卖,要求整体出卖的,则承租人的请求法院不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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