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当失业人员回到原籍? |
释义 | 失业人员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时,市级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保险金、医疗费和补贴等费用也会随失业保险关系一起划转。如果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市级经办机构将负责办理迁入手续。审核通过后,转入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 市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 同时按规定将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失业人员回原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的,统一由市级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 市级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转入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拓展延伸 失业人员返乡后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返乡后,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失业人员应联系所在地的劳动就业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其次,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失业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格,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就业状况等内容。接下来,将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递交给劳动就业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并进行审核。最后,等待审核结果,一般会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根据审核结果发放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办理过程中,失业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提供信息,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结语 失业人员返乡后,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联系劳动就业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了解政策和要求;准备身份证明、失业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就业状况;递交给劳动就业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并进行审核;等待审核结果,并根据结果发放失业保险金。办理过程中,应遵守规定,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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