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补办的流程如下: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 2、提交下列的文件材料至工商局处申请补办营业执照: (1)补办营业执照申请表; (2)已经声明作废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工商局审核通过的,发放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