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照最新的制度,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无需个人 垫付医药费 (自费除外)。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需要先申请备案。 备案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 第二步、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