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阳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 |
释义 | 设置起赔点。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到70%时,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 具体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各生长期保险金额X损失率X受损面积。对于损失率达到70%以上时,按该农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一、国家对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怎样规定?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进行规定是: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3.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二、农业保险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是设置起赔点。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到70%时,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 具体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各生长期保险金额*损失率*受损面积。对于损失率达到70%以上时,按该农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1、种植的水稻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事故但损失率在30%以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实际损失率在30%(含)以上按比例赔付,70%(含70%)以上全额赔偿。每位被保险人保险水稻地块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时,按承保面积占实际种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 三、农村土地保险理赔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农作物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价格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创新服务以及森林保险业务分开制定,并对核保信息的真实性,保险费率,自付费用,事故原因的核实提供明确意见,无论他们是保险责任。保险单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村委会核定并盖章确认后,保险公司在公共场所应当实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科学,合理的原则。适当的方式组织农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保险金额,保险期限本调查报告应说明调查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损失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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