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寻衅滋事不属于涉黑,寻衅滋事罪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罪名。如果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三种罪名,不能认定为涉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