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业转换费用需要向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工伤造成的职业不能继续从事或者职业前途受到影响,需要转换职业的,除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职业培训费用外,还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适当的职业转换费用。”因此,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需要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受害人因工伤造成的职业不能继续从事或者职业前途受到影响,需要转换职业的,除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职业培训费用外,还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适当的职业转换费用。” 2.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全体劳动者基本生活、预防和治理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建立的经济社会制度。” 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享有与其劳动成果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总结: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需要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并且应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适当的职业转换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