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遗失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
释义 | 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需要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拾得遗失物,没有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 二、公信效力是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么 公信效力不是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如下: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 (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三、遗失物多久归国家所有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按照是否以他人所有权为前提,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利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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