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办教育机构,实则上是一家家的注册公司,虽然他需要各种办学资质,但本质上就是公司。从这方面来看,他归工商管;而招募的员工,也称老师,需要有职业培训和相关证书,这些是人社局的管辖范围;经营规范化归市监局;装修、场地规范归社区、业主和消防管;如果在街上发传单,摆花车,归城管;如果经营不善,老板跑路,归警察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三、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