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正当理由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法抚养子女;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十岁以上子女希望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还有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程序和要求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父母或监护人希望改变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审理。通常,程序包括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开庭审理等环节。要求方面,主要包括明确变更抚养权的合理事由、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尊重子女的意见、维护父母或监护人的权益等。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会综合考虑各方的情况和利益,做出是否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决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程序和要求旨在保障子女的权益和福祉,确保变更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语 在特定情况下,父母或监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审理。程序包括提起诉讼、提交证据和材料、开庭审理等。要求方面,需要明确合理的事由、保障子女最佳利益、尊重子女意见、维护父母或监护人权益。法庭会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和利益,做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决定。这些程序和要求旨在保障子女权益和福祉,确保变更决定的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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