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有疾病会减轻侵权人责任吗? |
释义 | 要看具体是什么样的疾病,并不是所有的原有疾病都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一)区分不同情形考虑参与度 受害人本身存在身体机能退化或极端特殊体质如“蛋壳脑袋”,不应考虑参与度。虽然被侵权人的一部分损害是自身体质的原因造成,该特殊体质使得受害人易于受到损害,但该类人群仍属于健康个体,与自身患有疾病有很大差异,交通事故发生前原告能够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该体质本身并不构成原告及其家人的障碍,其损失与本案交通事故具有完全因果关系,不应考虑损伤参与度。 事实上,退行性改变一般发生在中老年人中,任何人都有逐渐变老的过程,侵权者一般应能预见到老年人受伤害的程度要超过一般人群,且如果对社会群体中区分年老与年轻而确定赔偿比例,可能造成社会不公。 (二)正确运用损伤参与度、事故责任、赔偿责任 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首先应当确定当事人的损失,这就运用到损伤参与度比例,其次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被告的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再次根据案情中的其他情形考虑是否存在其他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情形或被告是否存在减轻或免除情形。 (三)适用损伤参与度的赔偿项目应予明确 损伤参与度的鉴定是基于伤残和死亡后果鉴定的,事实上只能对伤残相关项目予以限制扣减,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与损伤参与度直接对应的项目,同时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间接损失,应当考虑损伤参与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