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是怎样的 |
释义 | 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个以上发包方对同一块土地向不同的承包方或均要求向同一承包方发包的,显然案件的本质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不确定谁是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者何方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则不能确定承包合同的有效性,所以应按规定,由人民政府先行处理。确定发包方的土地使用权人地位后,承包经营合同即具备了民事诉讼的条件。 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合法使用权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发包方是发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在发包前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具备发包人的资格; 第二,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是依法(政策、法律、合同)取得。合法取得了承包经营权,即对承包土地享有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再次,提到土地使用权,更多层次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体现的多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主要依行政法调整;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更多层次是从民事合同的角度对民事主体公平享有土地资源进行调整和规范,体现的多是合同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的平等协商,意思自治,主要由民法典调整。 一、一般有农村户口怎么分地 农村的土地是集体财产,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十二条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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