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释义
    

法律主观: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为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劳务分包 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法律客观: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八条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4: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