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学校不需要营业执照。 公立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一般只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才有营业执照。 民办学校有教育局或者是劳动局发的办学许可证即可,也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举办民办学校只需要办理民办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四证就行。 若举办的是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且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法律客观: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