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关系是否能解除 |
释义 | 一、领养关系是否能解除 领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在我国法律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解除领养关系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怎么跟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三、领养关系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一)领养关系的解除方法有: 1、领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 2、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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