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铁没赶上怎么退票 |
释义 | 退票是规高铁没赶上不能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高铁火车票退票规定如下):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2h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h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记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开车之后,火车票不能进行退票,但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改签票不能进行退票处理,如果无法改签或改签后没有赶上火车的,只能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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