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是已婚者,也可能是未婚者。但被介入的一方,一定是有合法妻子或丈夫的人。未婚同居中的一方与他人、同性恋者之间、恋爱中的一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都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第三者,只能算作三角恋爱关系。还有社会上一些从事性服务的“小姐”与已婚一方发生性行为,如果他们只是偶尔所为,并没有拆散他人家庭的目的,从事卖淫者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第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