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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月收入10万以内该交多少税
释义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因此月收入10万应交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敲诈勒索罪10万多少罚多少钱?
    关于敲诈勒索罪10万多少罚多少钱?的法律问题。
    敲诈勒索罪10万多少罚多少钱?
    敲诈勒索1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
    所对应的量刑与金额有关,与情节轻重也有关。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敲诈勒索的财物价值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或者行为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依法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是敲诈勒索的财物价值数额达到巨大标准的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依法将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敲诈勒索的财物价值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的,或者行为人有着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的,依法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价值数额达到两千元到五千元的,即为“数额较大”标准;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价值数额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的,就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数额在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即为“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根据解释的规定,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同等原因,因此各省各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定的相应的数额幅度之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具体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来备案。
    如果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在对其定罪的认定上,可以按照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一半来确定:
    1、行为人并非第一次实施敲诈勒索,以前也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行为人在一年的时间之内,曾经因为实施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又犯的;
    3、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对象是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或无劳动能力的人;
    4、行为人以将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如放火、爆炸等或者是行为人以要故意杀人、绑架等这些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行为人是用黑社会等黑、恶势力的名义实施的;
    6、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人利用或是冒充公务员、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实施的;
    7、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
    实际生活中,如果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的对象是近亲属的,如果获得了谅解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认为是犯罪的,如果认为是犯罪,也会酌情从宽处理。
    假如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是在被害人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实施的,那么在具体的处理中会根据过错的程度和其他的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
    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经济犯罪等一切犯罪行为的,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此时不仅仅是对我国的公民的经济利益的侵害,也是会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的,需要注意的是,敲诈勒索罪是根据犯罪金额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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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10万一般判多少年?
    关于诈骗10万一般判多少年?的法律问题。
    一、诈骗10万一般判多少年?
    1、诈骗十万元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欺诈或者是通过隐瞒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将会直接按照诈骗罪来进行立案处理,当然了,诈骗的数额已经达到了10万元的程度,这个属于诈骗的数额巨大,将会在较高档次的量刑幅度来处理。
    相关内容:如何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
    一般人都知道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等,但是很少人知道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凭证主要是指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怎样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呢?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是犯罪,主要是从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同时又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损害。从广义上来说,汇票、本票、支票都属于银行的结算凭证,与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等金融凭证具有相同的性质。但作为本罪行为对象的金融凭证,则仅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如果使用伪造的、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不构成本罪、而应是票据诈骗罪。
    所谓委托收款凭证,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所提供的凭据与证明。利用委托收款的方式进行银行结算,其必以收款人向其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的凭证,并提供收款依据为前提。收款的依据一般有经济合同、各项劳务费用的收费单据、各项代办业务的手续费凭证等证明。委托收款凭证根据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情况,具体采用哪种,则由收款人自己加以选择,在付款期满后,银行即将应付的款项划转到收款人的帐户上。所谓汇款凭证,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时所提供的凭据和证明。按照银行传递凭证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方式。前者即信汇方式、是指委托银行以邮寄的方法划转款项;后者即电汇,则是指委托银行采用电报的方式划转款项。
    所谓银行存单、作为一种银行结算凭证,亦是一种信用凭证。它是由客户即存款人向银行交存款项、办理开户后,由银行签发的载有户名、帐号、存款金额、存期、存入日、到期日、利率等内容的一种银行到期绝对付款的结算凭据和证明。存款人凭其可以办理存款的取存,银行则凭其办理收付款项,次数较少,是具有相对固定性的储蓄业务,如一次性的整存整取、定活两便的储蓄存款等就是凭银行存单予以结算。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仿照真实的金融凭证形式的图样、格式、颜色等特征擅自通过印刷、复印、描绘、复制等方法非法制造金融凭证或者在真实的空白金融凭证上作虚假的记载的行为。所谓变造,则是指在真实的金融凭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的金融凭证为基本材料,通过挖补、剪贴、粘接、涂改、覆盖等方法,非法改变其主要内容的行为,如改变确定的金融、有效日期等。所谓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就是已经过伪造手段产生或变造手段加以改变的虚假金融凭证。
    所谓使用,在这里是指将伪造或变造的金融凭证谎称、冒充为真实的金融凭证,用之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实施了使用之行为,是构成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界限。行为人如果仅有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的行为,但没有使用的,则只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如果既有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的行为,又用之骗取了他人财物的,这时,伪造、变造的行为实属本罪的手段牵连行为,对此应择一重罪定罪科刑。
    应当指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只有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才能构成本罪。杏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最低起点,即使有使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对于数额较大,不能仅仅理解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已实际骗取的数额,其应当结合行为人的主观企图或在客观上可能骗取的数额加以全面分析而认定。可能达到数额较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构成犯罪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未遂论处。所谓数额较大,参照《解释》,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单位使用金融凭证诈骗达到10万元以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凭证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金融凭证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论处。这是因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实现其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往往离不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分子提供企业信号、联行行号及密押等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不能一概而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而论。例如,因自己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主要行为,造成了本单位的经济损失的,此时应当按照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定性。只有因其帮助行为在造成了除自已所在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的,以及不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利用职务之便而侵吞、诈骗的,才以本罪共犯处罚。但无论以何罪处罚,都应从重处罚。如果在进行此种犯罪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如受贿的,则按牵连犯从重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对所使用的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必须表现出明知。如对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不表现为明知,即不知道所使用的金融凭证是伪造或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的,如持有金融凭证的人所持有的金融凭证是其前手诈骗、盗窃、抢劫、抢夺而来自己却不知情的;或者受人委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本身是冒用的金融凭证的、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就因为不是出于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对于犯罪的目的,本罪要求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杏则,如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出于故意也不可能构成本罪。不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所使用的属于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仍决意使用,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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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10万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
    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公安机关决定,一般在一千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炸骗10万怎么量刑
    被诈骗后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报警处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两千元。诈骗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10万以下9万以上如何判刑
    按照新修订的《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限定,贪污、受贿的立案准则:贪污、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能够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职责。贪污或受贿具有其他较重情节,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能够立案;贪污具有其他较重情节是指(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罚的(三)曾因有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违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招致不能追缴的;(六)导致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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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6: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