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申请资料的提交原件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律师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复印件或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其他诉讼参加人要求会见的,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或者依法负责的机关、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 《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律师应当通过律师机构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关等单位提出代理申请。申请材料应当清楚明确,证明律师的身份和代理权的文件应当附在申请书上。”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件审查程序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会见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需要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 综上所述,律师在申请会见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复印件或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