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道路交通的问题,“未打通”道路为国投兴城公司作为业主单位修建的“滨河大道南段”,根据城市规划联接至成温邛快速路。但由于该段道路不符合土地规划,暂不具备实施条件。下一步,区住建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积极加快后续土地规划调整工作,待具备实施条件后,加快道路策划包装,争取纳入政府性投资计划适时启动,改善该区域交通。同时,按金马街道城市规划,“一地”项目西侧已建成金石路规划宽24米,沿金马河向南延伸。该小区周边规划有同福路、金石路南延伸段(与蓉台大道延伸段连接)等道路,目前医学城已纳入整体开发,正在进行项目策划包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六条 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 《成都市温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篇 积极融入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开启宜业宜居宜游的 现代化新温江征程 温江是 100 多万市民共同的家园,以公园城市理念共建通透呼吸的生态公园、诗意栖居的生活公园、高效韧性的产业公园是我们共同的追求。 “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应准确把握宏观环境、国家战略、发展 阶段、群众需求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先行区的新担当新 作为奋力开创现代化新温江建设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