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一定。在原件证据材料丢失的情况下,有用。但是在向法庭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应当提供与提供人无利害关系知情人、见证人等有关证据。一是应当有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二是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符合了这二条中的其中一条,复印件才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这是由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所决定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书证提交原件,物证提交原物,是原则。因为,证据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双方互相质证。 要对证据进行质证,首先要确定的是证据的真实性,也就是要先确定这个证据是否是客观存在的。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在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仅仅靠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是不行的,原告有败诉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衍生问题: 复印件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可以。但如果只有复印件,一旦发生争议,难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复印件的证明效力很低,最好是能提供跟复印件一致的原件。复印件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在民事诉讼中,虽然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但是如果合同原件丢失,合同复印件也可以依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查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