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证人因某些人身原因无法到庭作证,是否会影响证据的可靠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的作证是刑事案件审判中重要的证据之一,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证人可能因为某些人身原因无法到庭作证。然而,证人未到庭作证并不一定会影响证据的可靠性。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证人应当到庭作证。但是,因故不能到庭的,可以请法庭调查或者委托他人代为作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免除或者减轻证人到庭作证的证明责任时,除对方当事人有异议外,人民法院应当准予。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综上所述,证人未到庭作证不一定影响证据的可靠性,其是否影响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证人未到庭作证的原因和可靠性问题,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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