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的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6、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7、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