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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合同是否是劳动合同
释义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但正如前文所说的,“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仅在聘书、录用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了试用期,则这一约定是不合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法律将把所谓“试用期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视作劳动合同的内容,把所谓“试用期合同”中约定的期限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样的“试用期合同”中对薪资的规定也将被视为劳动合同的约定。简单地说,虽然“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其中的规定将被视为劳动合同的规定,而为法律认可。
    一、三年以上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合法吗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所以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期限应当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不管是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的合同,都约定的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里应当注意,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高时间为两个月,就是说,如果在面试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但劳动合同为一年,那么在两个月劳动者就可以写转正申请了。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已完成一定任务为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就是钟点工),这三种情况法律是禁止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一个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说先适用三个月,再看,这种情况,视为没有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劳动者在应聘求职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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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1: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