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能补办,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当初核发道路运输资格证部门,申请查档补领资格证,补办相关规定如下: 1、《道路运输证》灭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新证、重新编号,并在业户档案及车辆技术管理档案中注销原证件号码,登记新的号码。 2、《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期间,为不影响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留下《道路运输证》主证,凭《道路运输证》副证继续准予运输,并在《道路运输证》副证中注明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3、每辆车《道路运输证》补办次数1年内超过三次的,应终止补办。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