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下给楼上断水阀违反什么法 |
释义 | 楼下给楼上断水阀违反《民法典》,是侵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相邻权人用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2、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3、不动产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楼下是没有权利这么做的。业主与物业一般签订的是物业合同,物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而业主则需交纳一定金额的物业管理费,而水电则是业主与水电部门签订的供电供水合同。这两者之间是不存在任何的交叉关系,两者是互不干扰的。因此即使物业公司获取了相关部门所授予的代收缴水电费的权利,也是没有权利因为业主没有缴纳物业管理费而对用户停水停电。如果物业公司私自对业主实行停电停水违法而造成了业主的损失的话,物业是要承担相应的的赔偿责任的,如果物业私自对业主实行停电停水,那么物业就已经构成了违法。像水电这些是属于公共服务,其具有强制性,只要按时缴纳水电费,那么即使是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也不能停水停电。即便物业管理公司得到供水、供电部门授权或业主大会授权,也只是有权有权代收、代缴水电费,只要业主没有欠缴水电费,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如果发现物业擅自停水停电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或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恢复并且赔偿业主的损失。如果物业私自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的,所造成的损失较大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