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我的胰腺炎,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应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所发生的风险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险人还需“公平、及时地处理保险事故,不得有恶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然而,如果保险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该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赔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所发生的风险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公平、及时地处理保险事故,不得有恶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3. 《保险合同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不得擅自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 4. 《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约定不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得对被保险人加以排除或者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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