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疫情防控毫不松懈。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研究和部署落实各项任务。成立14个疫情拓展网格,组织83支党员干部队伍400余人组团式下沉,发动8000余名志愿者投入到一线工作中,构建起网格化立体防控体系。先后设置英硕公寓、全季酒店等4个集中隔离点实施特殊对象集中隔离。累计排查237936人,居家隔离7638人,集中隔离3513人,全镇无本土确诊病例。 宣教保障及时到位。累计在中央、市级媒体发布信息118篇,区级媒体发布信息48篇,发放防控通告及各类告知书30余万份、悬挂防控宣传横幅800余条,落实消毒畜禽养殖户22342户,发放口罩407535只,额温枪1076把,防护服11304件。根据“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强化分级分类、科学管理,指导园区、企业、景区、商圈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基础。浦江首创的封闭式小区快递集中投放领取模式在全市得到推广。 防控发展两手齐抓。收集办结各类问题205件并积极协调解决。在资金扶持、租金减免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借助镇商会平台,为64户商会企业提供贷款5.3亿元。切实健全帮扶机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中小学开学复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