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且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优良。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是: ①建筑工程中的主体与装饰两个分部工程; ②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的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是:如锅炉房工程的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呼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小区和厂区室外的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 (四)不符合相应质数标准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能评定为合格;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认定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通常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大类,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是不能宣布竣工的,更不能投入市场使用。不同等级的工程验收对验收人员资质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等级越高,该工程能给企业带来的利润也就越高,也能使人民的生命得到更高的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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