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放火烧自家房构成放火罪被判刑 |
释义 | 近日,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查,被告人程某,45岁,歙县人,建筑工。该案发生在2015年1月15日傍晚,程某因家中琐事与女儿产生矛盾而心生烦闷,便独自一人坐在家中饮闷酒。白天,程某已喝了四瓶老酒,傍晚想着满脑子烦心事却又无法释怀的程某又继续喝了一瓶高粱酒,在醉酒的状态下,程某失去理智,遂将堂前八仙桌点燃的蜡烛拨倒,引燃了桌子及墙壁,导致桌上电饭煲、挂历等物品被烧继而引发火灾。看到程家父母遗留下来的老房子冒出浓烟,周围的群众立刻报警,赶到的民警和群众及时将火扑灭。随后,程某被送往医院醒酒。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该房屋耐火等级较低,且与南面房屋及北面山林毗邻,一旦火势扩大,将威胁到周边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且极易引发山林火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因家庭琐事,在家中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考虑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被告人程某的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程某适用缓刑。 一、98岁老人被判15年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一起故意杀人犯,被告人许某盛因怀疑自己的妻子用毒药害自己,在自己家中手持一把尖刀捅刺妻子胸部、背部等部位,将其杀害。后被闻讯赶来的女儿女婿和邻居制止。 当晚,许某盛的女婿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将许某盛抓获归案。最后,海南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仅因夫妻感情长期不和,怀疑妻子用毒药害自己便起杀心,并持尖刀将妻子杀害,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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