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并购和重组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公司并购和重组的区别在于,资产重组注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注重股权和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是企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的方式。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审核和批准,且收购人需在一定时间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法律分析 一、公司并购和重组有什么区别 1、资产重组与公司并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倒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于公司来说,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到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网景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格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养井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一般要多久 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 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 结语 并购和重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购强调股权和公司控制权的转移,而重组则侧重于资产关系的变化。在并购中,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化,只要公司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所有权结构发生了改变。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种方式,是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企业产权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的方式。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流程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审核和批准。根据相关规定,收购人在发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公告,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五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二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法定的任职条件,任命或者建议任命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 (二)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出资企业的资金或者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收入的; (三)违反法定的权限、程序,决定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四)有其他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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