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对于用人单位对怀孕女员工延迟劳动时间的处理流程如下: 1、怀孕女员工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有关劳动行政部门部门会进行及时的调查、核实以及敦促企业改正; 2、怀孕女员工可以请求当地或相关工会的帮助,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和企业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3、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怀孕女职工不能从事的工作如下: 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6、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7、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用钻、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8、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9、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综上所述,怀孕期间有权不加班。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